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奸臣之女 第145章(2 / 4)

也罢,都是一样做的,”臭美地照了照镜子,“京畿也不错,离得近呢,离京太远了,不太好。除非是北地边郡。”他又想起八部狄的事情来了。

郑琰开始疑惑,很快明白了,对老公吧,你不能把什么事都弄好了,非要他按着这个来不可,对儿子都不带这么干的。“也是,到时候圣人放不放你都难说呢。”

池脩之伸手把郑琰头上的簪子给正一正,左右看看:“好了,去听听岳父怎么说吧。”郑老先生的想法最重要。

郑老先生一点也不想女儿离得远了!老子还能活几年啊?照这样下去,非得给这圣人气得折寿十年不可!但是吧,好男儿志在四方,避一避萧令先这吃了脑残片的人也好,陈庆成的位子,是那么好顶替的吗?郑琰能想到的,郑靖业自然也能想到。

“你还不是我女婿的时候,我就对思玄说过,想让你外放历练一下的,不知民间疾苦是做不好中枢大臣的!大郎、二郎他们,我无一不是如此做的。只是你尚年轻,走得太远了,我怕回来不易。一个离圣人一百里的地方与一个离圣人一千里的地方,是不一样的。为什么人人想返京?离圣人近!你是去磨练的,可不是去享福的,大郎二郎能做的,你更能做得到,倒不必非要去他们呆过的地方。”说着责怪地看了郑琰一眼。

郑琰回一个可怜兮兮的眼神,她已经知道错了好吗?

郑靖业也不说女儿,只是对池脩之殷切叮嘱:“父母总护着的孩子,长不大!今年新君登基,郡守刺史循例都要返京的考核,正好,我给你安排一地,离京不远,却要你自己开拓。有了难处吃了亏,也不要哭!”

池脩之大喜,对这位岳父大人更是喜欢:“求之不得!”

“好啦,吃饭去吧!”

池脩之拉过郑琰的手,拇指在白皙柔滑的手背上轻轻摩挲,安慰着妻子。

郑靖业看着一个臭小子拉着自己的闺女在自己面前秀恩爱,真td刺眼!冷哼两声:“还不快走!你娘都等急了!”

池脩之前途已定,对于萧令先近来的咬牙切齿要发愤图强也不觉得那么刺眼了。开开心心地上朝,脑门儿上的痘痘也消得差不多了。

萧令先就苦逼了,叶广学回来了。宣麻拜相,他又在大正宫里能坐着跟皇帝谈判了。

叶广学也不含糊,一回来就抽了萧令先一巴掌,当然这一巴掌是先抽在梁横脸上了,接着波及萧令先。原因始于萧令先要册封后宫,册封后宫要下诏书啊,诏书由中书舍人起草,这一回事情不算太大,萧令先又要培养一下梁横,就让他写。

这一写,写出毛病来了。

公文一点也不好写!官样文章的技术含量比你想象得要高得多。你懂什么是tg黑话解毒表吗?什么叫“悬崖勒马”,“勿谓言之不预也”又要在什么时候用?

什么?你不懂?不懂你还混个毛线啊?

叶广学回来了,风光体面地被请了回来。回来的第一天就向萧令先表示,他要好!好!干!活!

然后他就卷起了他那宽大的袖子,露出了他老胳膊和老拳头。蒋进贤把叶广学弄来是为了玩的吗?叶广学回朝廷当宰相是为了赚养老金混日子的吗?一个能在先帝那种压抑世家的皇帝手上当了若干年宰相的世家子,他会是个简单的人吗?

显然不是!

哪怕他是因为蠢而当上宰相的,至少他知道什么时候蠢得恰到好处,而且一蠢就是几十年。蠢得熬死了先帝,蠢到女儿当了王妃。

没错,叶广学回来就是找事儿来的!他本来对萧令先就不是那么满意,有什么能够比得上自家女婿当皇帝合适呢?尤其他闺女叶氏还是个聪明睿智的女人,还生了儿子。凭良心说,魏王在做藩王的时候就有私心不假,但是个人素质是真的比萧令先要好,还有叶氏,不是叶广学他老王卖瓜自卖自夸,真的比那个不知所谓的泼妇太子妃,哦,现在是皇后了,要好上多少倍!哪怕魏王和叶氏不是叶广学的女婿女儿,他摸着良心也要说一句,魏王夫妇确实比帝后更合适那至尊的位置。

自从这位新君上台,就乐得分不清东南西北了,一条一条地“乱命”颁下,真是要气死天下脑筋清醒的人。叶广学愤怒了!照这个情形下去,谁能保证萧令先不会再一时头脑发热要搞死兄弟,然后搞死丞相呢?国君可以是一个锐意进取的年轻人,但不能是一个疯子!

废立之事,对任何一个臣下来说,都是一件挑战心理底线的事情,哪怕是世家,也需要一点一点地来办,通过一件一件的事情,说服天下,也是说服自己的心:这个皇帝一直在办错事,他不合格,他得下课!

先有蒋进贤硬顶着追谥的事情,现在叶广学回来了,接着挑刺。不能让一个人把所有的事情都做了,那样很容易给人以错觉:不是皇帝不够好,只是某个权臣不忠心。

叶广学离开中枢好几年,正要借这个机会重新立威。梁横这个倒霉催的居然自己送上门来!

叶广学拎着一份诏书在咆哮:“后宫,婢妾耳!岂能用‘崇粢盛之礼’?则置皇后于何地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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